《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已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为了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做好法规实施的相关工作,推动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2025年2月27日,广东弘厚律师事务所周英杰律师前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和苑南社区对《规定》开展普法讲座。
讲座中,周英杰律师对《规定》的关键条款进行了详细阐释。通过结合实际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分析逆行、超载、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特别强调了关于停放和充电规定等消防安全知识。
讲座中,参会人员积极互动,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使用到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周英杰律师都耐心解答。
普法讲座为居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划重点”,提升了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帮助居民群众深入了解《规定》的具体内容,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创建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ND
周英杰,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广东弘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天河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芳草园社区居委法律顾问、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和苑南社区居委法律顾问、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大坦村委法律顾问、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大坦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广州市黄埔区法律援助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2013年律师执业至今,拥有丰富民事诉讼非诉实践经验,擅长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纠纷、公司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