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厚律师事务所杨秀宏律师、叶静婵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被告人的辩护人。 律师团队在不同阶段分别根据公安机关所出示的起诉意见书和检察院所出示的起诉书中不同指控内容展开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被告人被指控涉嫌广州和异地两处侵犯著作权罪犯罪。律师团队通过对犯罪事实的逐一分析和辩护,在一审阶段,辩护人将逐一核对数据呈现给法官,最终,辩护人对该宗事实的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支持,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异地部分犯罪指控被法官否决。过程中律师团队尽可能为被告人争取减少量刑。经过辩护人的不懈努力,最终法官采纳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大幅度减轻量刑,并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手机:13611400386电话:020-38839001邮箱:gdhhlssws@126.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广州国际科贸中心B2栋十四楼